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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的大企业运营有共同成长专门组织

作者: mingxia来源: 中央日报 时间: 2013-10-15 00:00:00点击次数:

据统计,为了实现与中小企业以及合作企业的共同成长,一半以上的主要大企业都成立了共同成长专门组织或把推进共同成长的业绩反映到员工的人事评估中。但是这些大企业认为不考虑现实情况的政府的共同成长政策是一大绊脚石,政府与企业间的隔阂仍然存在。

这是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中小企业合作中心10月14日对销售额排名前500的企业进行“共同成长推进现况及认知现状”调查并分析后得出的结果。参与调查的261家企业中,60.2%回答说正在运营着共同成长专门组织,49.4%的企业回答说推进共同成长的业绩反映在了CEO和全体员工的人事评估中。但是,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共同成长的参与度也不同。排名前100的企业中90.9%的企业运营有共同成长专门组织,但排名101~200的企业中有75.8%、排名201~500的企业中仅有32.2%的企业回答说有。

全经联还解释说近八成企业(79.3%)在使用标准承包制合同。据调查,《承包制法》规定交货预付款需在支付期限60天的一半,即25天内支付等,考虑到了合作企业的立场。

相反,调查显示,合作公司因原材料价格变动为由,而要求企业调整提货的单价时,一般情况下要求金额的60.4%会被反映到价格中。要求金额反映到价格中的具体比例如下:100强企业为72.8%、200强企业为68.2%、500强企业为47.4%。  

不过政府和企业之间对于共同成长的认识还是存在差异。主要大企业在推进共同成长时最大障碍被认为是“不考虑企业现实的政策推进”(62.4%),认为“对合作公司的过度资金支援要求”(19.9%)也被认为是问题所在,排名紧随其后。全经联中小企业合作中心所长梁锦承(音)表示“为了确保我们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共同成长文化应该扩大至所有企业”,“为此,有必要开发多样的企业共同成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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