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去年8月与哥伦比亚草签了自贸协定,待这一协定正式生效,继与智利、秘鲁等中南美主要国家之后,我国又可以与哥伦比亚实现无关税贸易。同时,我国是是与哥伦比亚签署自贸协定的第一个亚洲国家。
两国自贸协定规定,对于对方国家商品将分阶段废除关税,而对于一些敏感的农产品则规定可以采取限制农产品进口的措施。协定还规定,向服务行业、服务供给方、投资和投资方提供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并引进投资者-国家诉讼制度(ISD)。
另外,我国还将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于协定适用对象的采购赋予本国国民待遇和无差别待遇,维持公正和透明的竞标程序。(完)